3 關於新北市烏來區區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由新北市市長提名,經新北市議會同意後任命
(B)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由新北市市長依法任用
(C)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由烏來區區民選舉產生
(D)依烏來區之原住民族傳統規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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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232), C(1703), D(11), E(0) #2033926
統計: A(63), B(232), C(1703), D(11), E(0) #2033926
詳解 (共 4 筆)
#561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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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
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 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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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準用本法關於鄉鎮、市之規定 與直轄市之關係,準用本法關於縣與鄉鎮市關係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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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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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鄉(鎮、市),綜理鄉(鎮、市)政,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 人口在30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1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10職等任用 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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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公所除主計、人事、政風之主管,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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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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