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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年份:106年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3.甲委任乙代為出售甲之 A 汽車,並授與代理權。乙為甲尋得買主丙,但乙卻以自己之名義與丙訂立買賣契約,則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之契約當然不生效力
(B)乙雖未以甲之名義訂立買賣契約,契約之效力仍歸屬於甲
(C)丙得以受乙詐欺為由,撤銷買賣契約
(D)乙丙訂立之契約,係出賣他人之物的契約,仍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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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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