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74738
年份:107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32 甲簽發本票一張,簽名並記載金額後交付給乙,乙未察知未記載發票日,背書轉讓給丙,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此本票為空白授權票據,因為甲、乙均在本票上有簽名,故均要依票據文義對丙負責
(B)票據行為具有無因性,因甲、乙均在本票上簽名,故應依票據文義對丙負責
(C)此本票欠缺應記載事項,所以發票人甲及背書人乙均得以此做為物之抗辯,對丙主張本票無效
(D)此本票欠缺應記載事項,所以發票人甲得對丙主張發票行為無效,但背書人乙之背書仍有效,因
為票據行為具有獨立性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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