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特教班的小朱國中畢業後無繼續升學之打算,則學校後續做法何者錯誤?
(A)學校得視需要召開轉銜會議
(B)學校仍需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
(C)畢業後需向特教中心歸還借用之輔具
(D)畢業後學校需追蹤輔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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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57), B(116), C(231), D(72), E(0) #2350635

詳解 (共 5 筆)

#4531765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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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136
身障轉銜輔導服務辦法 第 11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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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5295
第 5 條原就讀學校應將經評估為轉銜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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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4642
(A)學校得視需要召開轉銜會議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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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2105

補充A:

(A) 學校得視需要召開轉銜會議


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第11條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學生,表達畢業後無升學意願者,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學生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學生本人、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並於會議結束後二星期內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完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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