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共有物分割時,甲之應有部分有乙銀行設定抵押權,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 誤?
(A)乙銀行經甲告知訴訟而未參加,其抵押權移存於甲所分得之部分
(B)乙銀行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其抵押權移存於甲所分得之部分
(C)乙銀行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
(D)乙銀行同意分割,其抵押權移存於各共有人所分得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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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1), B(356), C(595), D(1912), E(0) #294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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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應有部分有抵押權或質權者,其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權利移存於抵押人或出質人所分得之部分:
一、權利人同意分割。
二、權利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
三、權利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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