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我國審判制度在一般情形係為三級三審制,下列何者屬於三級三審制?
(A)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新臺幣 500 萬元之案件
(B)行政訴訟案件
(C)刑事簡易案件
(D)公務員懲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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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8), B(40), C(35), D(20), E(0) #804499
統計: A(998), B(40), C(35), D(20), E(0) #804499
詳解 (共 6 筆)
#1163488
(A) 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新臺幣 500 萬元之案件
三級三審 : 上訴所得受之利益逾150萬元,始可上訴第三審法院
民事訴訟法466第3項→司法院91年院台廳民一字第03075號函釋
(B) 行政訴訟案件
三級二審
(C) 刑事簡易案件
一級二審 :
┌第一審 – 地方法院簡易庭
└第二審 – 地方法院合議庭
(D)公務員懲戒案件
一級一審 : 原移送機關或受懲戒處分公務員不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審議,如有再審議之事由,得依公務員懲戒法第33條規定,移請或聲請再審議,以為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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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2363
行政訴訟:三級二審
刑事簡易案件:一級二審
公務員懲戒案件:一級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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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067
行政訴訟為三級二審制之案件(地方法院簡易行政庭~高等行政法院 或 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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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220
就行政簡易庭設置,是否造成行政訴訟案件變成三級三審(地方法院簡易行政庭~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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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197
請問D也是三級二審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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