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何種情形中,其判決非當然違背法令?
(A)法官未迴避
(B)違反強制辯護
(C)未通知被害人到庭
(D)未與被告最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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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1), B(234), C(2065), D(177), E(0) #488537
統計: A(151), B(234), C(2065), D(177), E(0) #488537
詳解 (共 6 筆)
#75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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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一○、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一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一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一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一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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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373
刑事訴訟法§379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一○、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一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一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一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一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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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11
題目是問“非”當然違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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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690
真刁鑽的題目T.T|||不過更增加印像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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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93
A ..... ??? 不就是該迴避沒迴避嗎?
法官未迴避 --->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
法官未迴避 --->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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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9301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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