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何種情形中,其判決非當然違背法令?
(A)法官未迴避
(B)違反強制辯護
(C)未通知被害人到庭
(D)未與被告最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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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1), B(234), C(2065), D(177), E(0) #488537

詳解 (共 6 筆)

#752630

第 379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一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一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一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一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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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373

刑事訴訟法§379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一○、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一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一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一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一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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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11
題目是問“非”當然違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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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690

真刁鑽的題目T.T|||不過更增加印像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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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93
A ..... ???   不就是該迴避沒迴避嗎?
法官未迴避  --->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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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9301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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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96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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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379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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