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有關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說明,何者最正確?
(A)經預告解僱之勞工於協商期間就任他職,因為已非失業故而雇主無需依法發給資遣費
(B)事業單位積欠勞工保險保險費之金額達到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者,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依法通報
(C)年輕勞工比較容易再就業,只要多給付資遣費就可以優先解僱
(D)同一事業單位單日解僱超過 50 人者為大量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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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616), C(28), D(186), E(0) #1510412

詳解 (共 6 筆)

#1606229

第2條(適用範圍)


  本法所稱大量解僱勞工,指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十人。
  二、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未滿二百人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三分之一或
              單日逾二十人。
  三、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四分之一或
              單日逾五十人。
  四、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五分之一或單日逾八十人。
  五、同一事業單位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二百人或單日逾一百人。
  前項各款僱用及解僱勞工人數之計算,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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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5035

(B) 大解法 第一一條第一項第二款

僱用勞工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相關單位或人員主管機關通報:

積欠勞工保險費、工資墊償基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或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二個月,且金額分別在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

第二項第二款

前項所稱相關單位或人員如下:

第二款 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D)大解法 第二條

同一事業單位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二百人或單日一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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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697
(A)經預告解僱之勞工於協商期間就任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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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907


個人見解如下:

單日解僱逾10人, 20人, 50人, 80人, 100人雖然都屬大量解僱, 但還需配合同一事業單位的雇用總人數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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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702
請問為什麼 根據大解法2  (D)同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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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7860

補充:

大解法 第2條---(D)錯

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

解僱勞工人數

200~499

60日內1/4,或單日逾50

不論僱用人數

60日內逾200人,或單日逾100

 

10條-----(A)錯

經預告解僱之勞工於協商期間就任他職原雇主仍應依法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但依本法規定協商之結果條件較優者,從其規定。 協商期間,雇主不得任意將經預告解僱勞工調職或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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