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國民小學教務、學務、輔導等處室組織編制是依照甚麼標準決定的?
(A)學校班級總數
(B)學校教師總人數
(C)學校職員總人數
(D)學校學生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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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19), B(289), C(671), D(2085), E(0) #1541292
統計: A(8119), B(289), C(671), D(2085), E(0) #1541292
詳解 (共 10 筆)
#2630814
一、國民小學行政組織:
(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
(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四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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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732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相關規定,國民小學教務、學務、輔導等處室組織編制是學校班級總數來決定,例如,國民小學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人~參考教育圓夢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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