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有關勞動基準法第 9 條第 1 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之解釋,何者最正確?
(A)臨時性工作:係指可預期在 6 個月以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B)短期性工作:係指非可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而於 6 個月內完成
(C)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 1 年以內者
(D)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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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 B(63), C(134), D(610), E(0) #1510413
統計: A(87), B(63), C(134), D(610), E(0) #1510413
詳解 (共 3 筆)
#1589467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六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
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二、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三、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四、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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