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 ) 有關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B)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C)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D) 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二十年以上者,才得請領月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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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0), C(6), D(14), E(0) #1140961

詳解 (共 2 筆)

#147267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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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222
答案應為D
勞退條例24條揭櫫
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 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前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 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 選項B應為正確非為錯誤之答案 參酌同法第14條第三項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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