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24434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6 以下有關提起行政訴訟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訴訟提起後,即發生訴訟繫屬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事件,更行起訴
(B)於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移轉於第三人,於訴訟不生影響
(C)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如係於訴願決定確定後,訴訟提起前移轉於第三人者,原權利人仍有訴訟
實施權
(D)原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A)可參閱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七項(...
未解鎖
有關提起行政訴訟效力之敘述:(A)行政訴...
未解鎖
請問有高手能解這題的c選項是不是錯在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