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雨遮、屋簷、陽台係以下列何種方式登記於建物登記簿?
(A)主建物登記
(B)附屬建物登記
(C)共有部分登記
(D)專有部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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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1129), C(28), D(11), E(0) #961877

詳解 (共 2 筆)

#1255407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73條

建物平面圖測繪邊界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獨立建物所有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
二、兩建物共用之牆壁,以牆壁之所有權範圍為界。
三、前二款之建物,除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者外,其竣工平面圖載有【陽台、屋簷或雨遮等突出部分者,以其外緣為界,並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
四、地下街之建物,無隔牆設置者,以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區分範圍測繪其位置圖及平面圖。
五、建物地下室之面積,包括室內面積及建物設計圖內所載地下室四周牆壁厚度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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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起 附屬建物僅剩陽台。雨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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