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李維特(Leavitt)的組織變革途徑,不包括下列何者?
(A)技術
(B)流程
(C)結構
(D)行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9), B(413), C(17), D(89), E(0) #2774336
統計: A(49), B(413), C(17), D(89), E(0) #2774336
詳解 (共 2 筆)
#5600203
李維特(Leavitt)研究指出,組織或企業面臨變革的壓力所採取的變革途徑可以歸納為下列三種:
(一)結構改變
指改變組織結構或相關權責,以求提升組織之整體營運績效,有效因應快速變遷的環境。
(二)行為改變
指改變組織成員的思考邏輯、理念及做事態度等等,進而改變其行為,以改善工作效率,提升組織營運成果。
(三)科技改變
透過新科技、電腦化、自動化等作業來提升組織生產績效。
12
0
#6231034
李維特(Leavitt)於1965年提出的「組織變革鑽石模型」(Leavitt's Diamond Model),強調組織的四個關鍵元素,它們彼此之間是相互影響和相互依存的,變動其中一個元素,其他三個也會隨之改變。這四個元素包括:
技術(Technology)
任務(Task)
結構(Structure)
人員或行為(People/Behavior)
任務(Task)
結構(Structure)
人員或行為(People/Behavior)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