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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_:2.民法#80778 | 科目:國營事業◆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_:2.民法#80778

年份:108年

科目:國營事業◆民法

36.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債務承擔契約,該契約對於債權人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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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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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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