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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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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_:2.民法#8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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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_:2.民法#80778 |
科目:
國營事業◆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_:2.民法#80778
年份:
108年
科目:
國營事業◆民法
36.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債務承擔契約,該契約對於債權人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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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Robert Tang
B1 ·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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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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