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甲在其所有之A地上興建B屋,向乙貸款200萬元,嗣後甲無力償還貸款,乙遂向法院聲請拍
賣甲名下財產,分別由丙拍得A地,丁拍得B屋。請問丙、丁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A)視為抵押權之設定
(B)推定抵押權之設定
(C)視為地上權之設定
(D)推定地上權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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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22), C(622), D(104), E(0) #2108162
統計: A(40), B(22), C(622), D(104), E(0) #2108162
詳解 (共 4 筆)
#6578054
民法第 838-1 條第1項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因強制執行之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其僅以土地或建築物為拍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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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1917
第 876 條
1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聲請法院以判決定之。
2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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