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之規定,主要篩選哪些科目(領域)?
(A)國語文、數學、社會
(B)國語文、數學、自然
(C)國語文、數學、英語文
(D)國語文、數學、自然、社會、英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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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 B(90), C(3557), D(191), E(0) #2339968

詳解 (共 3 筆)

#4045643
國語文、數學、英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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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9401
二、本要點所定補助(以下簡稱本補助)之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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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5079

@學習扶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十一條規定,執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篩選國語文、數學、英語文三科目(領域)學習低成就學生,及早即時提供學習扶助,以提升學生學習效能,縮減學力落差,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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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原則: 

 

(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應就提升學生學力整體規劃學習扶助推動事宜,並檢視前一學年度辦理成效及預期目標,據以擬定當學年度推動重點。 

 

(二)學校應透過篩選測驗找出有學習需求之學生,依測驗結果報告設計課程及教學策略,並運用成長測驗追蹤學生學習成效。
  

(三)對於需要進行學習扶助的學生,學校校長須召集相關處室成立「學習輔導小組」,規劃與執行本要點相關事項。

 

 

@受輔對象:地方政府轄內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包括國立學校及代用國中)(以下簡稱轄內學校)之學生:

 

(一)未通過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篩選測驗之學生,依未通過科目(領域)分科目(領域)參加學習扶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受輔可提升學業成就者及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評估認定有學習需求之學生,依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之需求科目(領域),分科目(領域)參加學習扶助(該類學生不超過全校各科目(領域)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且不得單獨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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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國語文、數學、英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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