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依《地方制度法》第28條規定,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下 列何者定之?
(A)自治規則
(B)自治條例
(C)自律規則
(D)自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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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8), B(3010), C(59), D(112), E(0) #2332070
統計: A(348), B(3010), C(59), D(112), E(0) #2332070
詳解 (共 3 筆)
#4030170
第 28 條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
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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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2858
(A)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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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制度法》第29條:自治規則是為了 執行自治條例 或 自主管理性質事項 所定,主要是細節性、技術性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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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用來 創設、剝奪或限制居民權利義務。
(C) 自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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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制度法》第31條:自律規則是地方機關 對內部組織、程序或事務運作 的規範,例如公務員出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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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 機關內部管理,不會直接影響一般居民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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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不能作為居民權利義務的法律依據。
(D) 自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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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法律體系中,並沒有「自律條例」這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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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純屬錯誤選項,用來混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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