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表明之事項?
(A)主要道路及其他公眾運輸系統
(B)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
(C)事業及財務計畫
(D)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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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7), B(173), C(480), D(385), E(0) #668605
統計: A(1577), B(173), C(480), D(385), E(0) #668605
詳解 (共 5 筆)
#1092754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
一、計畫地區範圍。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
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四、事業及財務計畫。
五、道路系統。
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
七、其他。
前項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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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657
這題目的選項出的很矛循都計第22條第五項道路系統,和答案:A主要道路及其他公眾運輸系統,顯相矛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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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8165
*主計、細計 比較
- 運輸系統:
- 主要計畫:規劃主要的骨幹道路、公眾運輸系統(如捷運、公車路網),是影響整個城市的大型基礎設施。
- 細部計畫:規劃地區性的道路系統,是屬於區域內的小型路網。
- 人口與密度:
- 主要計畫:進行全盤的人口推計,並配置總體的土地使用,是大方向的指導。
- 細部計畫:落實特定地區的具體居住密度和容納人口,是執行層面的細節。
- 事業與財務:
- 主要計畫:總體的土地使用、交通與公共設施配置,需要有全盤性的事業與財務計畫來支持。
- 細部計畫:針對地區性的公共設施和開發,需要有具體的事業及財務計畫來執行。
- 分區管制:
- 主要計畫:劃設總體的分區類型(例如:住宅區、商業區)。
- 細部計畫:訂定具體的管制規定(例如:建蔽率、容積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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