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甲女之夫病逝後,與乙男同居二十年而未辦理結婚登記。乙與甲生有一子丙並共同撫育,對外均以夫妻父子稱呼,
惟甲在 111 年因患病而離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須向法院請求認領丙,乙丙間才能成立法律上親子關係
(B)乙須向法院請求收養丙,乙丙間才能成立法律上親子關係
(C)甲乙雖未結婚,但甲女不需要認領即可成為丙之法律上母親
(D)我國並無事實上夫妻之制度,乙對甲之遺產無任何權利可請求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43.甲女之夫病逝後,與乙男同居二十年而...
未解鎖
1.乙男對丙有撫育事實,法律上視為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