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甲因違反殺人罪,由 ABC 法官 3 人為評議,A 認為應判無期徒刑、B 認為應判 20 年有期徒刑、C 認為無罪,請問,甲應如何論罪?
(A)無期徒刑
(B)以最不利於被告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C)無罪
(D)15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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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1019), C(11), D(36), E(0) #804510

詳解 (共 2 筆)

#1044416
刑訴105條關於刑事,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不利於被告
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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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1005
法組
第105條-3
關於刑事,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不利於被告之意見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白話:從最不利的第二順位算,無期→有期20年→無罪
所以答案是有期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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