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24434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44 國際法院規約第 38 條第 1 項規定常被用於解釋國際法之淵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國際法院規約第 38 條第 1 項所謂之國際協約,不包括與條約相關之議定書
(B)國際法院規約第 38 條第 1 項所謂之國際組織之決議,屬於可確定法律原則之補助資料
(C)國際法院規約第 38 條第 1 項所謂之國際習慣,必須可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
(D)國際法院規約第 38 條第 1 項規定在第 59 條規定下之司法判例,不僅對當事國及本案有拘束力,
對嗣後之相關案件亦有拘束力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國際法院規約第三十八條一、法院對於陳訴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