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謝老師說:「等一下要去大肌肉活動,請大家準備到外面排隊。」幼兒開始去上廁所,
然後揹起自己的水壺,到教室外換上室外鞋,並在走廊上排隊。幼兒們表現了哪種能
力?
(A) 腳本記憶
(B) 事件記憶
(C) 類比推理
(D) 遞移推理
統計: A(3209), B(315), C(69), D(108), E(0) #2936795
詳解 (共 3 筆)
網路資料
腳本理論是由Schank 與 Abelson於1977年提出的,
腳本的概念為:腳本是一種心理架構,提供了可預測的行動、地點、角色和各種道具等過程之訊息的組成,最後組成一個事件。而腳本的重要元素包括:1.行動者;2.行動或動作;3.支撐的細節。
以一名3-4歲的孩子去麥當勞為例,行動者就包括:店員與顧客(媽媽跟自己)。行動的流程就可能為:到麥當勞→到櫃臺看菜單→點餐→付錢→找位置坐→吃餐點→去遊樂區玩→丟垃圾→回家。支撐的細節就可能包含:餐點的選擇、座位的選擇、去遊樂區玩什麼器材等。
事件記憶又名情節記憶、插曲式記憶或經歷性記憶,是指有關個人自身的知覺經驗。事件記憶的特徵是著重於時間(何時發生)與環境背景(地點、人物、情境)以及當時所知覺的一切事物、結合在一起,編碼下來永遠貯存在長期記憶裡。這種個人經歷事件情節之記憶,又稱為傳記或自傳式記憶。 在校所學的大部分事實之訊息,都包括在事件記憶裡。許多事件的定則、概念有些依據各種有關個人的背景物徵而儲存,對與資料相關的表格或圖解會形成一種心像(mental image)。
情節記憶(英語:Episodic memory)是「自傳式」的主觀記憶,這種記憶可能是人類獨有的,能與過去的特定 時間、地點 、連結的情感,以及其他相關聯的知識連繫起來,是個可以被明確指出的記憶 ,一個發生在過去特定時間和地點的個人經歷集合。例如,如果一個人記得他或她的6歲生日派對,這就是一個情節記憶,個人可時光倒流回朔發生在那個特定時間和地點的事件。[1]
長期記憶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陳述性記憶,另一種則是內隱記憶[2],語意記憶和情節記憶組成了陳述性記憶 , 「情節記憶」這個詞是由安道爾·圖威在1972年創造的,他指出「知道」跟「記住」之間的差別,「知道」包含了更多事實的成分在其中(語意),然而「記住」是個存在於對於過去(情節)的感覺。[3]
情節記憶的本質是三種概念的交集,包含了對時間的主觀意識(或是心中感覺到的時間),連接著自我行為和自我意識 。情節記憶讓人能夠以心智,在過去、現在、未來的主觀時間中旅行。這種心智上的時間旅行,可以讓情節記憶的所有者(自我),能夠透過自我覺知為媒介,記得自己先前「想到的」經驗,以及去想自己可能的未來經驗。除了圖威提出的觀點外,另外有很多其他的研究也指出了情節記憶所必須要有的重要條件,其中包括視覺形象,敘事結構,語意訊息檢索和熟悉的情感。[4]有實驗顯示,幼兒是先發展語意記憶,隨後才發展情節記憶。
幼兒可能要到三到四歲,情節記憶才能充份運作。被記錄到情節記憶裡的事件可以觸發「情節學習」,即在行為因某件發生過的事情而產生變化。[5][6]例如,在被狗咬傷之後害怕狗就是情節學習的結果。情節記憶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回憶的過程,回憶的過程會進而想起所有關於該特定事件的資訊或經驗。
類比推理是利用事物或事物間之關係相似或相同的地方,進行推理。常見形式如:「訴訟人之於律師有如病人之於醫生。」(A之於B有如C之於D)。另外,如果已知甲、乙兩種情境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似性,若又知甲具有某一特性,則由此推論乙可能也具有此種特性的推理方式,亦是歸納推理。比如,由種種證據可知火星與地球相似,地球有生物,所以火星可能也有生物。類比推理與演繹歸納同為推理中之一形式,有時則被併入歸納推理中,但歸納推理是由特殊以達普遍,類比推理則為由特殊以達特殊。
遞移推理(具體運思期 ):如 甲比乙高,乙比丙高,會遞移推理 甲比丙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