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下列有關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甲、教師助理員之工作係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 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並以服務重度學生為主 乙、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十六小時 以上之職前訓練及每年並應接受六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丙、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工作係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 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並以服務重度學生為主 丁、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於必要時,應互相協助對方之工作
(A) 甲乙
(B) 乙丙
(C) 丙丁
(D) 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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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 B(326), C(1012), D(183), E(0) #2509385
統計: A(104), B(326), C(1012), D(183), E(0) #2509385
詳解 (共 5 筆)
#4368636
甲、教師助理員: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具中度以上障礙程度或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每十五人置專任人員一人,未滿十五人者,置部分工時人員。
乙、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並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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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6837
(目前修改之法規,丁選項應該也可以列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109.6.28)
第六條
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及督導考核規定如下....
....(最後面↓↓↓)
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於必要時,應互相協助對方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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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176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進用辦法 第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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