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長依法如受停職者,由何者代理之?
(A)副市長應隨同離職,故並非由副市長代理,而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B)副市長代理
(C)副市長應隨同離職,故並非由副市長代理,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D)副市長應隨同離職,由秘書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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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 B(1201), C(56), D(3), E(0) #1409876

詳解 (共 3 筆)

#3570440
停職:由副市長代理 但是副市長也沒辦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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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8709

地方制度法第82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置有副市長者,由副市長代理。村(里)長停職者,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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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970
地方制度法§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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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64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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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05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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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 ※有復職可能※ 《不補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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