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名詞定義之敘述,何者錯誤?
(A)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營利性之賭博場所而言
(B)深夜,係指凌晨零時至六時而言
(C)再次違反,係指行為人前次行為與本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一條款之規定而言
(D)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
活安寧之聲音
統計: A(85), B(2755), C(190), D(165), E(0) #1590104
詳解 (共 9 筆)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9條
本法所稱深夜,係指凌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夜間:刑訴100-3條-稱夜間者 日出前日沒後;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8 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
深夜:刑訴93條-午後十一時至翌日午前八時;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 9 條-本法所稱深夜,係指淩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btw: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18時到24時為夜勤,零時至六時為深夜勤。
再有違反不以前後兩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條款之規定為限。
再次違反行為人前次與本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一條款之規定而言。
反社維案件處理辦法 第9條
凌晨0~5時
V(A)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營利性之賭博場所而言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70&flno=13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13 條
本法第84條所稱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營利性之賭博場所而言。
X(B)深夜,係指凌晨零時至六時而言
凌晨0時至5時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70&flno=9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9 條
本法所稱深夜,係指凌晨0時至5時而言。
以下比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6&flno=8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8 條
本法 (行政執行法) 第5條第1項及第2項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
V(C)再次違反,係指行為人前次行為與本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一條款之規定而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70&flno=8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8 條
本法分則各章條文中所稱再次違反,係指行為人前次行為與本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1條款之規定而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70&flno=7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7 條
本法第26條所稱再有違反本法行為者,不以前後2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條款之規定為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26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6 條
經依本法處罰執行完畢,3個月內再有違反本法行為者,得加重處罰。
V(D)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70&flno=11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11 條
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