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下列管理學者與其主張之組合,何者有誤?
(A)泰勒 F. Taylor→例外管理
(B)韋伯 M. Weber→魅力型職權
(C)巴納德 C. Barnard→職權接受論
(D)費堯 H. Fayol→霍桑效應
統計: A(411), B(584), C(130), D(3530), E(0) #675202
詳解 (共 9 筆)
德國著名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被稱為「組織理論之父」
**認為權威的演變為: 傳統---超人(奇魅)---合法合理權威
傳統型權威: 服從我,因為我們的人民一直這樣作
是以歷史文化的信仰及根據傳統行使支配權力的正當性,或稱「服從我,因為我們以前均是如此」。傳統型權威的最佳寫照,如「英國女王」及「日本天皇」。
領袖魅力型權威:服從我,因為我能改變你們的生活
是源自於對「救世主」性格的崇拜,對個人的英雄氣質效忠,或稱「服務我,因為我帶來改變」。雖然,領袖魅力常被視為是一種「天生」的能力,但所有政治領袖大都透過宣導、演說術的練習、表演技巧等手段,來培養他們的特質。
合法-理性型權威:服從我,因為我是你們的法定長官
是奠基於一系列非個人取向的法規,確信法令規章必須合於法律,屬於法理性的支配,或稱「服務我,因為我是法定的長官」。依據韋伯的觀點,理性化、理智化,是可以用來「解除世界的魔咒」。
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之三種權威統治類型:
1.傳統型權威:歷史傳統為權力基礎,這種型態主要是擁有皇帝制度或是擁有繼承制度的傳位方式,通常這種繼位方式是含有血緣關係的,而產生出來的領導人有英明、平庸、弱智等不同的結果產生。
2領袖魅力型權威(卡里斯瑪CHARISMA):對於某種類型性格之崇拜,這種魅力型主要是此人是天生領導者,他具有非凡的魅力來令人折服,那種魅力可能是他的領導風格,也可能是公正的處事方式來建立權威,但是這種魅力是天生不是後天的,華盛頓、希特勒是這一類型的。
3合法-理性型權威:非個人取向之法規,這主要產生於現代民主國家,在民主國家或是具有選舉制度的國家之中,藉由選舉及推薦而產生出來的領導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專業、能力及經驗,重要的是這種制度產生出來的領導人可以長變換卻不易造成制度之垮台(異於前兩者)
韋伯 M. Weber→魅力型職權
請問為甚麼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