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74738
年份:107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3 甲、乙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法院於同一判決並酌定兩人所生未成年子女丙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
由乙任之,但甲得依一定方式與丙會面交往。關於前開裁判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如判決後丙仍與甲同住,乙向法院聲請命甲交出丙之強制執行時,法院得直接將丙取交於乙
(B)如判決後丙與乙同住,甲就裁判所定會面交往聲請強制執行時,乙所負者為協力義務,法院僅得
採間接強制方式對乙執行
(C)執行法院就前述交付子女或會面交往之強制執行,於必要時得發函內政部移民署,限制丙非經甲、
乙之同意,不得出國
(D)如甲、乙任一方已攜丙出國,我國法院無法囑託外國法院代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