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21841
年份:11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4 債權人甲為保全對債務人乙之債權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聲請法院裁定准許假扣押,甲於收受假扣押裁定後 30 日內,向執行法院聲請查封乙所有價值 200 萬元之 A 地,經執行後,甲查得乙有另一筆價值 300 萬元之 B 地,聲請追加查封。關於甲追加查封之聲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追加查封之聲請,應於第一次查封聲請後 30 日內為之,始為合法
(B)甲追加查封之聲請,應於收受假扣押裁定後 30 日內為之,始為合法
(C)甲追加查封之聲請,須另行取得假扣押裁定,並於收受該裁定後 30 日內為之,始為合法
(D)甲追加查封之聲請,雖已逾收受假扣押裁定、第一次查封聲請 30 日,仍屬合法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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