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24434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54 A 國人甲男與乙女結婚,因感情不睦而協議離婚。數年後,甲、乙均歸化為我國人,甲主張二人先
前之協議離婚無效,乃於我國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發生離婚訟爭之時,二人均為我國人,故其協議離婚,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
(B)甲、乙發生離婚訟爭之時,二人均為我國人,故其裁判離婚,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
(C)甲、乙之協議離婚雖為裁判離婚之前提要件,然而本題毋須特別關注先決問題(又稱附隨問題)
之準據法
(D)甲、乙之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毋須適用同一之準據法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50條(離婚及其效力之準據法) 離婚...
未解鎖
(A) 涉民法第50條,協議時尚未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