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應試過程中易受事物干擾或干擾他人之特殊需求學生,可申請的考試評量服務項目 為何?
(A)延長時間
(B)報讀服務
(C)電腦作答
(D)獨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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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3), C(3), D(1111), E(0) #2927741

詳解 (共 4 筆)

#5487710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

第六條-2

依題意,易受事物干擾或干擾他人之特殊需求學生應安排(D)獨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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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 11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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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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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5988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第 5 條

考試服務應衡酌考生之考試科目特性、學習優勢管道及個別需求,提供適當之試場服務、輔具服務、試題(卷)調整服務、作答方式調整服務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獨立考場:提供個別、獨立考試場地;適用於應試過程中易受事物干擾或干擾他人者。
延長時間:延長應考時間,最多20 分鐘;適用於延長時間有助其充分作答者。
放大試卷或點字試卷:放大試卷之字體或將試卷內容轉為點字形式;適用於弱視等視覺障礙者。
報讀服務:由他人口誦題目後作答;適用於具理解能力,但閱讀書面文字有困難,或閱讀速度過慢者。
代謄答案卡:由他人重謄或劃記答案卡;適用於劃記答案卡有困難者。
口頭回答:受試者口述答案後由他人代為謄錄;適用於無法書寫或書寫速度嚴重緩慢者。
電腦作答:使用電腦文書處理系統作答;適用於無法書寫或書寫速度嚴重緩慢,但具文書處理能力者。
其他方式:依照學生困難情形適度進行設計、調整;例如:因生理、藥物因素容易昏睡或專注困難以致難以應試,需叫醒個案、或提醒易分心者作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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