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下列關於新北市聽能管理服務何者正確?
(A)可協助確認學生是否為聽覺障礙學生。
(B)配戴人工電子耳的學生也在服務對象中。
(C)聽力師可入班直接教學並參與個案會議。
(D)聽力師無法協助申請 FM 調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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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 B(1264), C(121), D(67), E(0) #2007360
統計: A(87), B(1264), C(121), D(67), E(0) #2007360
詳解 (共 5 筆)
#3413276
目的
一、藉由聽能評估,確認聽覺障礙學生輔具之效能。
二、提供聽障學生、家長及學校教師諮詢服務。
服務對象
就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聽覺障礙(或其他各障礙兼有聽覺障礙,以下簡稱聽障學生),且已配戴助聽器及 FM 調頻助聽系統之學生。
----->(A)(C)
服務內容n聽能管理服務之服務內容如下:
一、新北市聽力檢查室之聽能評估,其評估項目為:
(一)耳鏡觀察。
(二)中耳功能評估。
(三)裸耳純音聽力閾值評估。
(四)語音聽力相關測驗評估。
(五)助聽器聲電功能檢測。
(六)調頻系統功能驗證。
(七)配戴助聽輔具與調頻系統後,聲場聽力閾值或語音辨識能力評估。
(八)個人助聽輔具及 FM 調頻系統助益評估。
(九)其他依學生需求評估項目。
(十)需電生理評估檢查者,轉介至其他醫院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
二、聽力師到校服務,其服務內容為:
(一)評估學生校園內各種情境下聲響情況。
(二)確認學生在校之助聽輔具及 FM 調頻系統等運用情形。
(三)觀察學生學習與人際溝通情形。
(四)依整體量測結果對家長、教師或學生分析、解釋學生聽力狀況對日常生活及學校課業學習造成的影響,並提供座位安排、相關環境調整及學習建議。
(五)提供家長、教師、學生有關聽力保健的正確資訊。
(六)參與個案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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