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受領人雖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惟給付者乃出於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給付,法律效果如何?
(A)給付人不得請求返還利益
(B)受領人應返還所受利益,惟不得超過利益價值十分之三
(C)受領人應返還所受利益,惟不得超過利益價值五分之一
(D)受領人應返還所受利益之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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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22), B(65), C(42), D(178), E(0) #1438391

詳解 (共 5 筆)

#2278625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
        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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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9375
民法第180條(特殊不當得利~不得請求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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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216
第 180 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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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7204

法規名稱: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
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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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116
第 180 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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