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有關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之敘述, 何者不正確?
(A)土地交換者為原所有權人
(B)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C)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出售土地者為委託人
(D)土地贈與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出處:土地稅法第 5、5-2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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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3), B(977), C(3938), D(787), E(0) #1775972

詳解 (共 2 筆)

#4225569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
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
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課徵土地增值稅。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
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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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3842
(C)納稅義務人是移轉委託人之外的歸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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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5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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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土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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