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A國人甲基於買賣之法律關係,對B國人乙有請求支付價金之債權。某日,甲將對乙之債權賣給丙,兩人並做成債權讓與之合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讓與為法律行為發生債之法律關係,以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B)關於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與其他第三擔保人之效力,皆依原債權之成立及效力所適用之法律
(C)甲將對乙之債權賣給丙,關於甲與丙間所締結之債權買賣契約,甲丙得合意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D)債權讓與為準物權行為,關於讓與人與受讓人間法律關係之準據法,為原債權成立地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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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5), B(250), C(587), D(210), E(0) #378231

詳解 (共 10 筆)

#663725

A錯在債權讓與是準物權行為

BD應是錯在非依債權之法律

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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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829

(B)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32條(債權讓與之準據法)

  債權之讓與,對於債務人之效力,依原債權之成立及效力所應適用之法律。

  債權附有第三人提供之擔保權者,該債權之讓與對該第三人之效力,依其擔保權之成立及效力所應適用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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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9826
(A) 債權讓與為法律行為發生債之法律關係,以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前面看到討論說本選項錯在「債權讓與是準法律行為」,完全誤解。
債權讓與是「準物權行為」,當然是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種類有「觀念通知」、「意思表示」、「情感表示」三種。
都是該行為原則上不生法律效力,是法律例外規定使之產生法效,才屬於準法律行為。
債權讓與本身具有法律效力,產生債之移轉效果,自屬於法律行為。
本選項錯在,依照涉民法32條規定,對債務人與第三人各有應適用之法律,而非依當事人意思定之。 

(B) 關於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與其他第三擔保人之效力,皆依原債權之成立及效力所適用之法律
依照涉民法32條規定,對第三人應適用之法律係原擔保權成立、效力所應適用之法律,而非原債權應適用法律。 

(C) 甲將對乙之債權賣給丙,關於甲與丙間所締結之債權買賣契約,甲丙得合意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債權買賣關係屬於「債權關係」而非「債權讓與關係」,在債權讓與關係中,本應嚴格區分債之關係(債權讓與之原因)與準物權行為關係(讓與債權行為)。
而買賣該債權屬於債之關係,應回歸涉民法第20條規定,由當事人約定。 

(D) 債權讓與為準物權行為,關於讓與人與受讓人間法律關係之準據法,為原債權成立地之法律
依照涉民法32條規定,並非原債權成立地,而是原債權成立及效力所應適用之法律,兩者概念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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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033
三等題目 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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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9260
(A)涉外32條(B)涉外32條第2項(...
(共 3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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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81

這題好難!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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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214
第 20 條第1項,法律行為發生債之關係...
(共 29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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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686
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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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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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1626

債權讓與為牽涉到第三人的準物權契約
1.債權人V債務人=>依原契約
2.債權人V擔保人=>依擔保關係
3.債權人V受讓人=>依當事人意思(合意)
(A)牽涉到第三人,不能"僅(題意)"以當事人合意
(B)"皆依"
(C)=3 (對)
(D)=3 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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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391059
未解鎖
〈A〉前者債權讓與依§32第1項,原債權...
(共 9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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