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某國小共設有停車位 45 個,根據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法,至少應設
(A)1
(B)2
(C)3
(D)4 個殘障停車位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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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9), B(387), C(236), D(101), E(0) #213465
統計: A(1599), B(387), C(236), D(101), E(0) #213465
詳解 (共 7 筆)
#189121
第56條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
前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應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
第一項專用停車位之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方式、識別證明之核發及違規占用之處理,
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營建等相關單位定之。
提供公眾服務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設有停車場者,應依前三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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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81
超過50個應該要2個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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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17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04年修正過,此項停車規定仍然不變。
資料源自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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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89
應保留2%停車位!!!!!
未滿50個車位應至少有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
未滿50個車位應至少有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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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026
如果未滿50個車位應至少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
那50以上未滿100個車位是不是至少要保留2個身障者專用車位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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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508
那60個停車位呢~~ 1.2要算一個還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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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962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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