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剛滿 40 歲,於民國 102 年 8 月 1 日投保 A 人壽保險公司之 20 年期人 壽保本防癌保險,保額新臺幣(以下同)100 萬元,年繳保險費 40,000 元,保單約定確診初次罹患癌症,即可獲滿額保險金給付,投保時甲未 告知其有糖尿病吃藥控制之事實,民國 106 年 8 月 1 日檢查發現罹患肺 癌第一期請求給付保險金,試請檢具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⑵A 人壽保險可否以要保人投保健康保險時未告知其有糖尿病之事實, 以要保人違反保險法說明義務之規定,解除契約並拒絕理賠?(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