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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戶政: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關係法規)(重複)#49998
科目:移民政策與法規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某夫妻均為臺灣地區人民,兩人在大陸地區所生的小孩,其國籍身分為何,未來如 何申請返臺,試就相關法令分析之。(25 分)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saki

依題所示,本題所欲討論厥為: (一)某夫妻均為大陸地區人民,兩人在大陸地區所生的小孩,其身分為何,(二)未來如何申請返臺; 依據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與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移民法)說明如次: 1按國籍法第二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民: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國民國國民。 二.出生時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國民國領域內,父母無可考。 四.歸化者。 某夫妻為臺灣地區人民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故其大陸地區出生之子女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復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臺灣地區人民係,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皆為臺灣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立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 3再按移民法第三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係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國籍尚未設立戶籍之國民。 依提意,某夫妻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其子女應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二)依據移民法第五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應向移民署申請許可。 依上述,某夫妻之子女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則可申請返臺應向移民署申請許可。

詳解 提供者:K
具我國國籍,尚未登記戶籍,為無戶籍國民,依移民法第五條申請返台即可。
詳解 提供者:jaff3817212
其國籍身分為臺灣,因為臺灣國籍法以血統主義為主,出生地為輔。
詳解 提供者:大谷秀時
依據台灣地區人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身份認定為台灣地區人民
1. 第三款: 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
2. 大陸地區出生者回國後,持內政部移民署發給之定居證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詳解 提供者:louise

補充以上:若小孩在大陸領照

一、陸生,十二歲以下, 在大陸領照

      可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十二歲以下, 直接申請定居

二、陸生, 二十歲以下, 在大陸領照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二十三條, 第一項第五款,

      其為臺灣地區人民之二十歲以下親生子女, 得申請社會專案, 申請長期居留, 若居住滿兩年以上, 每年居住超過183日以上, 可申請定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