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42條:各國和各主管國際組織應按照尊重主權和管轄權的原則,並在互利的基礎上,促進為和平目的進行海洋科學研究的國際合作。因此,在不影響本公約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情形下,一國在適用本部分時,在適當情形下,應向其他國家提供合理的機會,使其從該國取得或在該國合作下取得為防止和控制對人身體健康和安全以及對海洋環境的損害所必要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