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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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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二級_法制: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1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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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二級_法制: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123010
科目: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
年份:113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二級_法制: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123010
科目:
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
年份:
113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甲、乙夫妻與 16 歲的獨子丙三人同住。因要更換餐廳燈具,甲口頭告訴 丙,由其為甲到燈飾店選購並請店家提供安裝服務。丙到丁經營的燈飾店,告知其父甲要他來選購燈飾,並指定一具 L 吊燈;丙、丁二人約定, L 燈含安裝價格新臺幣 12,000 元及送貨安裝日期。甲於安裝日前一日將價金轉帳到丁提供的銀行帳戶;丁指派員工戊攜帶 L 燈赴甲住屋安裝。 因戊安裝時,疏未旋緊螺絲,以致一週後 L 燈掉落,砸傷乙及砸破甲的 T 玻璃餐桌,L 燈則碎裂滿地。試問:甲得對何人主張何種民法上權利? (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