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三、甲委託乙海運公司運送電腦零配件一批(以下稱貨物),詎該貨物交付乙裝載於其
所有之貨櫃輪(以下稱該船舶)運送後未逾兩日,因海上風浪關係,致其中裝在該
船舶 A 號及 B 號二只貨櫃之貨物全部隨同貨櫃落海滅失,另裝在該船舶 C 號貨櫃
之貨物,則因受撞擊而部分損壞。試問,依上事實,運送人乙要如何具體舉證?始
能依海商法第 69 條第 1、2、4 款之規定,對甲上述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20 分)
附:海商法第 69 條第 1、2、4 款條文:「因下列事由所發生之毀損或滅失,運送人
或船舶所有人不負賠償責任:一、船長、海員、引水人或運送人之受僱人,於
航行或管理船舶之行為而有過失。二、海上或航路上之危險、災難或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