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顯示,台灣高速鐵路列車之營運最高速度為 300 km/h、起動加速度為 2.0 km/h/s、 正常減速度為 2.7 km/h/s,而板橋與桃園兩站間的距離為 29.165 km。假設前述加、 減速度亦為營運加、減速度之極限值,請問該列車由板橋行駛至桃園所需花費的最 短時間為幾分鐘?(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