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向乙購買一輛機車,簽發以 A 為付款人,發票日為 110 年 1 月 10 日, 到期日為 110 年 9 月 30 日之匯票予乙,乙將該匯票背書轉讓予丙。試 問:甲於簽發該匯票時,如記載「本匯票應於發票日後一個月,始得請 求承兌」 ,其效力如何?又甲為上述記載後,乙得否再為有關承兌期限之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