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明知德國乙公司生產之 A 胃藥,經丙公司於民國 96 年間取得行政院衛生署輸入許 可,其中文名稱:「保胃康」,亦經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取得商標 專用權。嗣後甲未經權利人之同意由新加坡進口 A 胃藥 5000 盒,販賣給臺北地區之 藥房。試問:甲是否侵害丙公司之商標權?請詳加論述之。(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