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藥師法第15條之規定,藥師有八項法定業務及兩項得經營之業務,請寫出該八項法定業務及兩項得經營之業務。(20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一、藥品的販賣與管理
二、藥品調劑
三、藥品鑑定
四、藥品製造與監製
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
六、含藥化妝品製造之監製
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業務
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九、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與調劑,除依藥事法規定之外,亦得經由休息中藥課程達是當標準之藥師為之。
十、藥師得販賣或管理一定等級的醫療器材。(第一等級 + 非植入性的第二、三等級之醫療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