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國憲法判決指摘:「為避免錯誤冤抑,並力求法院所為死刑判決之事實認定確無合理懷疑,其法律理由充分、正當,從而確保死刑之科處於個案確為符合罪責原則之最後必要手段,尤應保障死刑案件之被告於刑事調查、偵查及審判程序,均得有效行使其訴訟上防禦權」。試問,依據本判決大法官正當法律程序之論據,就警政幹部立場如何律定警察偵查階段程序規範?
四、我國憲法判決指摘:「為避免錯誤冤抑,並力求法院所為死刑判決之事實認定確無合理懷疑,其法律理由充分、正當,從而確保死刑之科處於個案確為符合罪責原則之最後必要手段,尤應保障死刑案件之被告於刑事調查、偵查及審判程序,均得有效行使其訴訟上防禦權」。試問,依據本判決大法官正當法律程序之論據,就警政幹部立場如何律定警察偵查階段程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