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未經乙同意,擅自於乙所有之土地上建築 A 屋(違章建築)使用。甲死亡後,其 繼承人丙、丁、戊未拋棄繼承,且甲之遺產亦未經分割,惟 A 屋現僅丙居住。則乙 以丙為被告,主張丙無權占有,本於所有權之物上請求權(民法第 767 條)之法律 關係,請求丙拆屋還地,是否有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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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王健智
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