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甲欲出售其所有之 A 地一筆,乃於出國旅遊前出具委託書限定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
底價,委任其友人乙處理出賣 A 地事宜。未幾,適有建商丙欲出價六百萬元購買,
乙乃以自己名義與丙訂立 A 地之買賣契約,約定一個月後由丙一手交六百萬元予乙,
同時並由乙一手交過戶文件予丙申辦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乙於甲回國後隨即向其
報告上情,詎甲卻以可賣得更高價額為由,不願辦理過戶登記。丙於依約備款向乙
請求移付 A 地未果之餘,乃決意循訴訟途徑解決。問:丙為取得 A 地之所有權及占
有,應列何人為被告提起訴訟及如何在起訴狀表明訴訟上請求(訴之聲明及訴訟標
的)?試附理由解答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