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式晤談:結合人本主義概念,最初用於酒癮個案且具良好療效,後續也應用在許多心理疾病上。其概念就如同人本主義所提倡,以接納包容態度,不對個案作批評,但以引導模式讓個案去覺察當下生活模式的好處與壞處,從中發現矛盾之處後,自身才會有動力去做後續行為的改變,其分為五階段
(1) 懵懂期:此時尚未開始思考問題,或是不承認問題。認為過度飲食、體重肥胖、生活不規律等行為,不會對身體健康及日常生活造成何種不便
(2) 沉思期:此時開始會帶領個案去檢視不規律生活帶來的風險、過胖將導致身體不健康的風險等,此時個案會開始陷入思考並且內心拉拔與掙扎
(3) 決定期:此時個案有明確認知健康行為與減重的好處,並且開始下定決心進行改變,以及著手開始後續計畫的安排
(4) 行動期:此時已開啟行為的改變,並逐步按照先前計畫做執行。此階段給予肯定與正向回饋,增加個案自我效能感
(5) 復發期:經過一段時間可能又會掉回原先狀態,認為熬夜或過度飲食較為快樂,此時會帶領個案重新檢視:當下行為與理想目標間的差異,讓個案自行覺察矛盾之處後才會再一次的重返治療歷程
動機式晤談的概念為,接受與尊重個案的經驗,不爭辯或說服,目的為建立個案改變的動機,並做出承諾與行動。運用於減重上,可由改變的六個階段來看:
懵懂期 precontemplation
個案不認為自己需要減重,故增加個案對過重影響健康的認知
沈思期 contemplation
個案內心矛盾,既想減重又拒絕改變,提出改變的理由,不改變的風險
決定期 determination
個案開始認為必須面對過重這問題, 協助個案擬定合適行動策略
行動期 action
個案為改變而採取減重行動,引導個案採取行動
維繫期 maintenance
協助個案保持減重的成果並避免復發
復發期 relapse
協助個案回到沈思期,進行再次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