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說明家長的學校選擇權之意涵(4 分),並列舉三項可能的政策作為(6 分)。
1.選擇權的意涵:
保長家長為孩子選擇學校的權利,家長可依據孩子的興趣、地區、學校特色課程及教育理念等,多方考量來選擇學校。
2政策作為:
(1)提供資訊:架設網站,統整每所學校的各方面訊息(如辦學理念、課程規劃、地理位置等),提供家長參考以做選擇。
(2)補助各類學校的興辦
鼓勵實驗小學、森林小學等學校的興辦,提供孩子更加多元的學習環境,接受不同的文化刺激,給於孩子一個難忘的童年。也提供家長更多元的選擇機會。
(3)幫助弱勢家庭
針對經濟弱勢的家庭,提供交通、學雜費的補助金,讓弱勢家庭能夠有更多的選擇,給孩子更好的學習環境。
(一)家長學校選擇權定義
家長擁有選擇自己孩子教育場域以及受教方式的權力,我國之實驗教育三法就是以此理念作為出發點,希望能提供家長與學生更多教育選擇。
(二)因應政策
1.提供非主流教育
家長或學生可選擇在家教育、實驗教育、學校教育。
2.發放教育券
是一種教育補貼,可以幫助經濟條件低下的家庭獲得正規教育,屬於積極性差別待遇,藉此達到教育機會均等之願景。
3.鼓勵興辦校本課程
新課綱的推動下,政府鼓勵學校端興辦具有地方與自身特色的校本課程,此也能夠作為家長與學生選校時一大重要考量。
1.家長有權利選擇要讓孩子在如何的環境下學習、有權利選擇要讓孩子受到什麼樣的教育。
2.作為
(1)補助弱勢族群:讓弱勢家庭的小孩能有更多選擇,而非只能屈服於經濟條件下。
(2)舉辦各種座談會、說明會:讓家長及學生對於各種選擇有更加確切的了解,進而做出最適合的選擇。
(3)提升各種類型學校的品質:許多家長可能會有一些刻板印象,認為哪種學校就是沒前途,或是只有不愛學習的學生才會進入那類學校就讀,政府可以提供各種進修機會、講座、活動給這些學校以及任教老師,提升學校的形象及老師的專業知能,扭轉家長的負面刻板印象,願意給予孩子更多生涯選項。
